
□本报记者 郑海涛 报道
本报讯 6月27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动员全县力量,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强化认识、狠抓落实,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1+1+10”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着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县委书记殷梅英讲话,县委副书记刘卫忠主持会议,冯安涛、李勇、宋全利、李宁波、杨海霞、刘丙海、赵福江、袁光新、张传礼等县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副县长安峰对全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方案作了说明;县环委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依次汇报工作情况,部分镇办、单位、企业作了发言。
殷梅英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对于还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就是民生、环境就是福祉”的理念,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殷梅英强调,要坚守生态红线,坚决彻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生态文明建设同党的执政理念、历史责任紧紧联系在一起,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看待和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始终把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作为首要任务,转变发展方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环境准入关,走高质量、高效益、低污染的绿色发展之路;要坚定不移推进“四减四增”任务落实。要坚持源头防治,调整“四个结构”,做到“四减四增”。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严实作风,为全面提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和“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督导考核内容,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制度”,严格考核验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效果;要坚定不移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全面自查自纠,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强化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完成率100%。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已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和已淘汰的10 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特别是去年登记在册已经整改,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继续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发生;对仍未彻底整改到位问题,必须明确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限,有力有序进行整改;要坚定不移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我县还需新建13个镇(街道)空气站,年底前必须完成。水质监测方面,年底前必须完成南支流张博孙桥、大商沟何坊桥2个地表水自动站的新建任务,确保所有市控以上河流断面都能进行水质自动监测。
殷梅英要求,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问责制度,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责任担当,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