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又一年,学生溺亡的“夏日悲剧”,似乎成了“保留节目”。只有进一步厘清公共责任与监护责任的边界,形成对“非正常死亡”严厉问责的舆论氛围与制度建构,才能让意外不再发生、悲剧日渐消弥。
一个基本共识是,防溺水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溺水教育应化僵化的教条执行为“润物无声”的贴心交流,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或模拟情节预演,由浅入深地告诉其“危险地带”在哪里、“为什么不能做”、“即便要做应当怎么做”,不断补齐安全教育、急救和逃生知识的“公共缺陷”。
溺水悲剧频发的背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追根溯源,大多数孩子属于“旱鸭子”,想玩水就只能私自“下河”。于此而言,防溺水不仅要让孩子具备最起码的“懂水性”技能,而且还应创造一个“下水”亲近大自然的机会,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障碍。一方面要强化游泳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游泳技能,无疑能为生命的保障多设置一条保险带,也可大大减少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在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中不该缺位。实际上,诸如游泳等很多所谓的技能,严格意义上讲只是人们的一种生存和自救本能;另一方面要大力构建“亲水体系”。可结合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主力、市场主体的模式,加快建设一批收费低廉的游泳场馆,尤其要鼓励和引导开发商多建小区游泳池,让孩子在安全中戏水消暑。
一个又一个血的教训,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能否换来自救能力的提升、“亲水体系”的推进?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实则简单,关键在于社会各方是否履行和落实了公共责任,我们需要的是把未雨绸缪的功课做足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