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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刊发日期:2018-08-03 阅读次数: 作者:周洁

□本报记者   周   洁  

            通讯员   马莉莉  报道

本报讯    8月1日下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政务服务中心人大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庆忠、周增宝、郭兴文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夏培剑辞去惠民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报告,还表决通过了惠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关于2018年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王庆霞为惠民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副县长安峰,县人民法院代院长杜洪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炳琪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