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069期 >2018-08-10编印

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落实居民医保扶贫政策,做好困难军转干部帮扶工作
县人社局:真情帮扶浸润民心
刊发日期:2018-08-10 阅读次数: 作者:海涛 通讯员 鑫磊 刘健

□本报记者  海涛  通讯员  鑫磊 刘健 报道

本报讯    日前,在县人社局的帮助指导下,桑落墅镇堤口杨村与山东祥和家纺有限公司合作,建成占地600平方米的扶贫车间,车间厂房以每年1.5万元的价格租赁给祥和家纺有限公司,如今车间已安装60个加工机位和10个整修平台。在优先招收该村贫困户人员的前提下,企业免费负责员工培训,员工就业后每人可实现年增收入2万多元,有效增加村民收入,达到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目的。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全面落实人社扶贫政策,有效推进了扶贫工作。

记者了解到,该局积极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依托“春风行动”,与张店区人社局联合召开了“惠民县——张店区”专题扶贫招聘会,参会企业4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3500余个,应聘人员1500余人,发放信息宣传单1500余份,达成初步用工意向500余人。

另外,该局通过人力资源市场组织招聘会、网上对接暨共享张店区人社局发布的招聘信息等多种方式就近安置我县贫困劳动者。该局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为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送岗位、送信息。该局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惠民县“互助扶贫公益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开发“互助扶贫公益岗位”100个,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名;依托桑落墅镇两处就业扶贫车间安置贫困人口120余人次。

在落实居民医保扶贫政策方面,该局按照每人190元的标准为全县2672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28万元。同时,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5495人次报销1552万元;为我县享受大病保险政策800人次报销350万元,其中为44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支付居民大病保险待遇241万元。

该局还全力做好困难军转干部帮扶工作,为138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85万元、发放春节慰问金12.95万元,八一前已将各种补助发放到位;对重点工作对象实行“五包”,确保社会稳定。

“下一步,我局将创新推广‘就业扶贫车间’模式,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培训,传授职业技能。”县人社局局长李新国说道,“我们将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代缴居民医保参保费。同时,今年开始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落实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落实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使用大病保险特药不设起付线政策;对看病难的贫困人员,开辟‘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