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法制总第2073期 >2018-08-24编印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男子约人开房遭仙人跳 县公安局打掉敲诈团伙
刊发日期:2018-08-24 阅读次数: 作者:刘元元 通讯员 王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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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元元  通讯员   王庆山   报道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根据省市部署和安排,县公安局把解决群众诉求放在重要位置,对威胁百姓安危的黑恶势力坚持绝对“零容忍”,对凡是有迹象有苗头的案件坚决“打早、打小、打苗头”,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态势,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取得了一定战果。日前,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敲诈勒索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7月21日,县公安局接到陈某报警称:其被人以捉奸的名义勒索现金8500元。该局立即组织民警对案件开展侦查。

民警经询问得知,陈某当晚在某KTV唱歌时,认识了服务员王某莲,并向其提出了“特殊服务”要求,王某莲向陈某推荐了同事付某燕,获得肯定答复的陈某先行到快捷酒店入住等候。

凌晨左右,王某莲与付某燕一同到达酒店房间,并要求陈某先支付服务费。陈某付费后被其二人支开去洗澡,中途王某克自称付某燕对象闯入房间,王某克见此情况假装报警,随后曲某钊自称警察进入房间。期间自称付某燕的姐姐何某英、假扮酒店住客的马某凯先后进入房间。曲某钊对受害人陈某与王某克进行说和,让其私了,最终达成协议,陈某要支付其封口费和精神损失费3万元。凌晨5点,被害人通过微信借到8500元,并转账给王某克。王某克等人拍取了陈某母亲和妻子的手机号码后离开酒店。

中午1点左右,被害人陈某感觉事有蹊跷,并报警。期间,王某克多次打电话威胁陈某支付剩余欠款,称不付钱款便打电话给其家人,并把拍摄的照片发布到网上。假扮警察的曲某钊也多次催促,让其赶快付款私了,并称对这件事情不予立案。

接到报警后,警方通过调取案发周边的监控录像,掌握了这个团伙使用的车辆特征。经初步侦查,办案人员发现,王某莲与付某燕当晚同时乘坐马某凯的车到达酒店门口,二人先行进入酒店,10分钟后,王某克、曲某钊、何某英从另一辆车下来,陆续进入酒店。掌握该犯罪团伙的大量犯罪证据后,警方对该团伙实施了抓捕。

经讯问,嫌疑人曲某钊等6人对敲诈勒索陈某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晚王某莲与付某燕下班后到KTV打麻将,并将陈某索要“特殊服务”的要求告知曲某钊、马某凯、王某克、何某英,6人“一拍即合”,决定对陈某进行敲诈。

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某钊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安机关警告违法犯罪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的出路。希望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踊跃参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