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075期 >2018-08-31编印

全县投资十亿用于环境治理
守护碧水蓝天 实现绿色发展
刊发日期:2018-08-31 阅读次数: 作者:

□通讯员    报道

本报讯    这几天,在淄角镇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工人们正在紧张地进行人工湿地建设作业。该项目总投资3920.5万元,全长7.2km,主要对淄角镇淄翠河进行综合深度治理,治理内容包括底泥清理、生态护坡、人工湿地及配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项目的实施将使当地污水实现达标排放。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我县坚持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为重点,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持续推进环保各项措施深化落实,全力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淄角镇人武部长许青国告诉笔者:“咱现在看到的是我们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的人工湿地建设,这是我们的潜流湿地,项目预计将在2019年7月完成。项目建成之后,我们镇区的污水将先通过我们的污水处理站,然后再经过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的净化,达到可饮用水的标准后流入河道。这将彻底解决镇区污水横流的问题,也将绿化环境,提升群众休闲娱乐的场所,同时也提升了整个镇区的环境。”

在推动水区域综合治理的同时,我县以最严厉的举措抓环保整治,倒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现生产和环保设施的提档升级。位于辛店镇的辰星耐磨材料项目就是在严峻的形势下,投巨资进行了脱硫塔的改造。

“随着国家环保形势日益严峻,我公司投3000余万对于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进行了脱硫塔的改造。现在属于超低排放,经过超低排放改造后的烟尘每立方米小于十毫克,二氧化硫每立方米小于三十五毫克,我公司彻底实现了达标的排放,确保排放合格达标,对蓝天白云一个更好的保护。”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环保部负责人刘福生介绍说。

今年来,我县多渠道投入资金十亿元用于环境治理,项目涵盖水流域综合治理、企业污水提升、城市雨污分流等,一系列环保举措的实施有力的改善了生态环境,推动我县实现绿色发展。

据悉,1—7月份,我县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3.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1.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11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比改善19.2%。全县省控的徒骇河申桥断面,达到IV类水质标准,总体水质良好,环境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