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压实政治责任,即日起,《惠民大众》将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访谈”栏目,邀请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发挥职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认识、谈思路、谈打算、谈举措。9月9日,记者采访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丙海。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刘丙海:大家应该都有感触,虽然我们现在都能生活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下,但也不排除有黑恶势力的存在,他们不但影响着部分群众的日常,也对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政权稳定等都产生了很大的威胁。所以,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记者: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丙海:一是坚持依法严惩。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深挖彻查,不漏死角。
二是坚持综合施治。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全方位落实边扫边治边建。
三是坚持依靠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引导群众踊跃举报,积极投身专项斗争,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