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教育总第2080期 >2018-09-18编印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一届 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告
刊发日期:2018-09-18 阅读次数: 作者: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事项

(一)召集人。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所有参会人员须于8:30前到场签到。

(三)会议地点。

惠民县南关大街207号惠民农商银行四楼北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部经理、支行行长以及聘请的律师。

自然人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参加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本单位委托参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修订本行章程;

(二)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三、会议出席及签到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一)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可到我行任一网点领取。

四、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明军      18654385766

王   滨      18854327836

固定电话:0543—5360029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