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海涛 通讯员 巩夏青 报道
日前,成功打掉一敲诈勒索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县公安局闻令即动,以“扫除黑恶、除恶务尽”的坚定信念,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以11类黑恶势力为打击重点,多次组织集中清查、集中武装巡逻等行动,严格依法打击处理。
截至目前,已打掉犯罪团伙20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其他涉恶类犯罪团伙12个;共抓获团伙成员101人,批捕47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资产2550.3万元。
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组织领导
该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公安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全体民警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统一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把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成为每名民警的自觉行动,全身心的投入这场斗争。
县局成立了以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树生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并在全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召开了全体民警动员大会,宣布了《惠民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会上崔树生与各派出所所长签订线索摸排责任书,部署开展线索摸排、宣传发动等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具体抓。崔树生一周至少听取一次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并多次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重点案件一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一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一律牵头推动落实,有力推动专项斗争的开展。
健全完善机制 强化工作保障
该局克服警力严重不足的困难,本着“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先后抽调9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9月份开展山东战役期间,又抽调4名民警充实到扫黑专业队。扫黑专业队与刑侦大队实行一体化运行,形成斗争的合力。
在工作保障上,该局为扫黑办和专业队设置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与专用车辆,为扫黑除恶提供了坚实保障。在维护民警权益上,坚决维护办案民警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坚持对袭警、辱警行为零容忍。共刑事立案14起,刑事拘留13人,治安立案25起,治安拘留22人,省委政法委对该局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对该局开展打击袭警辱警工作做了专题报道,有力鼓舞了民警士气,净化了执法环境。
在表彰奖励上,该局实行战时奖励激励政策,对侦办的集团案件一案一奖,对表现突出的民警及时表彰奖励,目前已对扫黑除恶民警报请三等功1人次,局长嘉奖4人次。
采取多种形式 强化宣传发动
该局采取多种形式,迅速营造斗争的浓厚氛围。制定印发县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1.6万余份,连同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县各个村居、街道、社区、居民小区、车站、集贸市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醒目位置进行张贴。
同时,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3000余条,在县电视台、电台、惠民大众等媒体上轮番滚动播出扫黑除恶标语口号、局长热线及举报电话,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先后在2月11日、6月29日、9月10组织民警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斗争氛围,营造对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突出“四个重点” 深化线索摸排
专项斗争一开始,该局对浮在社会面上的犯罪,特别是针对团伙犯罪,进行了集中扫荡,并取得了初步战果。6月份以来,针对社会面上涉黑恶线索越来越少、部分同志感到无黑可打、工作一度出现瓶颈的局面,县局党委认真分析扫黑除恶斗争面临的形势,冷静分析近年来社会治安特别是涉黑恶类刑事犯罪的特点,提出了围绕经济相对活跃的重点区域、容易形成垄断的重点行业、不稳定因素相对较多的重点部位及线索相对集中的重点群体“四个重点”展开工作,深挖线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通过摸排社会上的讨债、放贷小广告,进行分析研判,梳理近年来前科人员、信访案件等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在短时间内即汇集了大量有价值线索。
加强协调联动 强化协作配合
该局充分发挥三个警务协作区的优势,各协作区派出所配合联动,共同完成线索摸排、一般线索核查、打击处理等任务,取得显著效果。
刑侦大队与扫黑专业队实行一体化运作,形成专项斗争的攻坚“拳头”。其他警种部门在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服务保障等方面全力配合,全警参与。成立公检法联席制度,定期召开“大三长”“小三长”联席会议。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在刑侦大队设立检法部门提前介入办公室,并配备专门办公设备,实现靠前办案,加强对案件侦办过程的指导监督,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办案标准和工作步调,实现对涉黑恶类案件快侦、快诉、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