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要闻总第2094期 >2018-11-16编印

我县加大投入守护碧水蓝天
刊发日期:2018-11-16 阅读次数: 作者:

□通讯员  报道

本报讯 面对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我县坚持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为重点,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持续推进环保各项措施深化落实,全力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这几天,在淄角镇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工人们正在紧张进行人工湿地建设作业,这一项目总投资3920.5万元,项目全长7.2km。主要对淄角镇淄翠河进行综合深度治理,项目治理内容包括:底泥清理、生态护坡、人工湿地及配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项目的实施将使当地污水实现达标排放。

淄角镇人武部长许青国告诉记者:“咱现在看到的是我们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的人工湿地建设,这是我们的潜流湿地,项目完成以后,我们预计是2019年7月完成,项目建成之后我们镇区的污水通过我们的污水处理站然后通过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的净化达到可饮用水的标准然后流入河道彻底解决镇区的污水横流也绿化了环境,提升了群众休闲娱乐的场所,也提升了镇区的环境 。”

在推动水区域综合治理的同时,我县以最严举措抓环保整治,倒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现生产和环保设施提档升级,位于辛店镇的辰星耐磨材料项目就在严峻的形势下,投巨资进行了脱硫塔的改造。 惠民县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环保部负责人刘福生说:“随着国家环保形势日益严峻,我公司投巨资3000余万元对于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进行了脱硫塔的改造,现在属于超低排放,超低排放之后改造后烟尘每立方米小于十毫克,二氧化硫每立方米小于三十五毫克,彻底的对环境实现达标的排放,确保排放合格达标,对蓝天白云一个更好的保护。”

一系列环保举措的实施有力的改善了生态环境,推动我县实现了绿色发展。2018年1-7月份,全县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3.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1.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11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比改善19.2%。全县省控的徒骇河申桥断面,达到IV类水质标准,总体水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