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周洁 报道
本报讯 12月2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暨全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举行,会议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宁波主持。各县级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效经济区、县直及驻惠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县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培训班邀请山东省安科中心副主任成炳国就如何依法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成炳国围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讲解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负有的安全生产责任。讲座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据了解,《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共计六章29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进行明确具体规定,该规定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