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绳网项目;建设性质:扩建;该项目尚未进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98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2912m2,该项目利用废旧塑料瓶片,生产化纤绳网,设计年产化纤绳网1000吨,本项目拟建设2条生产线。项目位于惠民县李庄镇郭翰林村村北,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新建生产车间一座,依托现有车间一座、仓库两座、办公室一座等,不新增占地。厂址东侧紧邻乡村路,西侧为农田,南侧、北侧均为废弃厂区,具体地理位置在北纬37.216°、东经117.571°附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该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利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处理的集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处理设备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废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该项目营运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为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预测,有机废气厂界浓度达标。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有废过滤棉、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熔融挤出残渣、废筛网、下脚料、生活垃圾。
废过滤棉、废紫外灯管、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本项目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熔融挤出残渣、下脚料均为一般固废,外卖其他塑料加工厂;废筛网委托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后重新利用。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
5、风险
本次评价确定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原料及产品在贮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引起大气环境污染及人体伤害。经分析可知,本项目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山东省惠民县发展规划。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工程在建设和运营中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所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在落实本报告中的环保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后,满足环保要求,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存放于建设单位办公室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可直接到现场查询,查阅期限为本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随时联系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滨州市东恒化纤绳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5865198128;联系人:郭成国。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5376271890,bzkcxmgl@163.com;联系人:林玲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3、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可直接电联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通过书信等形式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滨州市东恒化纤绳网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