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十四项,具体内容为:
1、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
3、为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预防接种;
4、对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
5、对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
6、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的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
7、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
8、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9、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结核病患者的健康管理;
10、对辖区内服务人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管理;
11、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
12、对辖区内居民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13、对辖区内居民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14、对辖区内居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