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天下总第2109期 >2019-01-11编印

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万吨/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刊发日期:2019-01-11 阅读次数: 作者: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万吨/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姜楼镇金三角工业园

建设投资:19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5万吨/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惠民县姜楼镇金三角工业聚集区,利用现有厂房,开展安全收集、贮存、利用HW08(900-249-08)、HW49类危险物包装桶(危险物代码900-0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服务业务。拟建设3条废机油滤芯破碎清洗生产线、3条废机油桶破碎清洗生产线、1条废塑料包装物破碎清洗生产线、1座污水处理站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综合处置固体危险废弃物(HW49:900-041-49)总量5万吨/年,其中废机油滤芯3万吨/年,废机油桶1.5万吨/年,沾染性废塑料包装物0.5万吨/年(其中,废活性炭塑料包装物0.1万吨/年,废树脂塑料包装物0.1万吨/年,废乳化液塑料包装物0.3万吨/年)。

二、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本项目员工主要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内吃住,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清洗废水、漂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等,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综上,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厂房地面、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均采取有效防腐防渗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贮存和生产过程中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可实现厂界达标,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包括破碎机、撕碎机、洗脱机、水泵等设备,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包括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及室内隔音等。采取措施后,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

废机油、废纸和废橡胶、隔油池油渣、微滤残渣、化验室废试剂等生产固废,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沉淀污泥,作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规模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各项环保措施也是可行,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影响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该工程各项环保指标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姜楼镇工业聚集区

联系人:赵总

电  话:18654385288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宝贵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将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