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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年第一次集体学习
刊发日期:2019-01-15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本报记者   郑海涛  报道

本报讯 1月11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年第一次集体学习。

学习中,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大众日报创刊80周年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县委书记殷梅英指出,学习理论的目的在于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惠民建设、实现惠民发展“三年有突破”的根本指针。殷梅英强调,面对2019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必须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谋划好惠民发展的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努力使各方面的工作更加符合新时代的要求、符合党中央部署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惠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