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117期 >2019-02-15编印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惠民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2019年2月12日县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刊发日期:2019-02-15 阅读次数: 作者: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惠民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2月12召开了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惠民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惠民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等有关事宜。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三届惠民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至17日在惠城召开。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筹备。

政协惠民县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