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天下总第2122期 >2019-03-05编印

山东对骗保人 将纳入“失信体系”
刊发日期:2019-03-05 阅读次数: 作者:

山东省医保局消息,今年,全省将加大力度,将对蓄意诈骗和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充分运用协议管理、行政监管和刑事惩处及部门联合惩戒等手段,该处罚的、从严从重处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市场,该移交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让侵吞老百姓“救命钱”的违法犯罪分子,付出惨痛的代价。

省局将指导各地结合违规行为特点,有针对性地严格协议准入、完善协议内容、细化管理条款,增强协议可操作性。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基金监管合法依规。对蓄意骗保违法行为,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除责令退回骗取的基金,还要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将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对违法违规机构和个人,及时通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规定吊销执业资格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将违规失信的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纳入“黑名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