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130期 >2019-04-02编印

关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纪法保障的公告
刊发日期:2019-04-0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县纪委监委将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力度,坚决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

如果您发现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存在下列问题,请积极向县纪委监委反映。

1、收受企业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财物,接受企业邀请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企业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四风”问题;

2、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玩忽职守,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故意设置障碍、刁难服务对象,对企业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其合法权益不予保护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3、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市场监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借用企业资金等行为;

4、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等行为;

5、新官不理旧事,漠视企业和群众利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6、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其他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监督举报,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一经发现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惠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51700。

来访:惠民县孙武街道察院街南首信访局一楼纪检监察接访室。

来电:5321404;12388转3号键。

网络:登录惠民县纪委县监委网站www.hmjw.gov.cn,点击“我要举报”专栏,按操作程序举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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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惠民县纪委

惠民县监察委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