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要闻总第2152期 >2019-06-21编印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刊发日期:2019-06-21 阅读次数: 作者:王文文

本报讯    6月20日上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政务服务中心人大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副主任孟立军、胡俊生、周增宝、郭兴文出席会议,徐庆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县人大代表李清尧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针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县人大代表提出询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炳琪到会应询,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李勇指出,专题询问是人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是回应社会关切的有效途径。要有效利用此种监督形式,并抓好专题询问后的跟踪问效,及时梳理交办、跟踪督办、总结评估,真正使这一监督方式成为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提质增效。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宝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春平,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