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2152期 >2019-06-21编印

全县2019年残疾大学生 发放励志助学金的通知
刊发日期:2019-06-2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为减轻残疾大学生家庭负担,帮助残疾大学生开展适应性能力训练,2019年将继续实施“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在校残疾大学生,惠民县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二、资助标准。根据《关于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鲁财发〔2016〕2号)文件,按照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程序。2019年新录取的残疾大学生或父母要填写《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入学通知书、残疾证复印件向所在镇办残联或县残联申报,由县残联负责发放救助金。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乡镇残联要及时汇总填报《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申请名单统计表》,汇总后将两表、入学通知书、残疾证复印件于8月31日前连同电子版报县残联。

联系人:李风杰

电话:5328142

邮箱:

huimincanlian@163.com


惠民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