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法制总第2160期 >2019-07-19编印

今年以来,县交巡警大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9起
“火眼金睛”让肇事者插翅难飞
刊发日期:2019-07-19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田晓剑

近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陈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淄胡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淄角镇东杨村以西200米处时,与步行的杨某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杨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某某驾车逃逸, 公安民警严密细致摸排勘查现场,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为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县交巡警大队高度重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破案和善后处理工作,以较高的责任意识、过硬的执法素质、顽强的工作作风,依托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和健全高效的侦逃机制,成功破获多起有重大影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县交巡警大队高度重视交通事故逃逸案的侦破工作,凡发生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接到报告后值班大队领导都及时亲自赶赴现场,同事故处理民警一起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全面进行案情分析,迅速确定侦查方向,及时采取布控措施,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意见,保障了侦破工作的“快”和“准”。 

组织部署工作是破案的关键,县交巡警大队在侦破工作中不断总结摸索,形成了一套健全有效的侦逃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预案等各项制度、预案,为逃逸事故的侦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加强对机动车销售维修企业、公共停车场、客运货运单位的管理,深挖预警信息和侦破线索。逃逸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民警主动定期召集受害者家属告知案情和目前侦办进度,积极动员发动家属和社会各界提供有破案线索。 

分析把握线索,注重调查走访,科学严谨办案,加班加点、无私奉献是县交巡警大队近年来培养起来的办案工作作风。大队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意识、强化技能,科技强警、提高效能,不断提高民警侦破逃逸案件的素质和能力,同时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每一个执法环节,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服务意识,执法办案能力显著增强。 为进一步推动侦破肇事逃逸案件工作顺利开展,该大队还不断完善与刑侦、警务协作区、派出所等部门及周边区县交巡警部门的衔接工作机制,确保案件现场勘查全面、调查工作及时、信息共享全面、分工配合到位、依法有效查处。据统计,2019年以来,县交巡警大队共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9起,打击处理涉案嫌疑人29名,有力地打击了肇事逃逸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