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法制总第2160期 >2019-07-19编印

一女子为图方便网购假车牌
结果悲剧了
刊发日期:2019-07-1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家住某小区的张女士2018年购买了一辆丽驰牌电动车,为了方便进出小区门禁,近日让其儿子通过网络购买了一张假号牌,殊不知违反了法律,给自己带来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张女士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行政拘留3日,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并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挂牌手续。为图方便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必将受到公安机关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