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16〕44号)、《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批权限的通知》(鲁民〔2014〕27号)和《滨州市民政局、滨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以上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滨民字〔2019〕51号)文件精神,惠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对申报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项目进行了材料审核、实地检查,初步确定2019年度惠民县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反映。监督电话:0543—5350058(民政局)、0543—5320620(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