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可以综合利用的有效资源,秸秆还田能有效改善土壤结构,增强肥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焚烧秸秆在大气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秸秆焚烧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秸秆焚烧时产生大量的烟雾,致使能见度降低,影响人们的出行,引发交通事故,影响航空安全;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农村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我县各镇(街道)已成立专门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值班和看管,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对一切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严惩。广大农民朋友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一意孤行、不听劝阻,随意放火烧荒,随意向沟渠内堆放秸秆,而造成火灾事故、污染大气、破坏水质,给他人人身安全和生产生活形成严重威胁,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希望广大农民群众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响应各级政府的号召,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坚决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