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204期 >2019-12-24编印

惠民县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公告
刊发日期:2019-12-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下列社会组织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三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惠民县百草堂中医药研究所

惠民县槐英堂中医药研究所

惠民县文安社区爱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惠民县兵圣孙武书画院

惠民滨惠精神诊所

惠民县棉花制种协会

惠民县农村能源行业协会

惠民县一中21级奖学金管理协会

惠民县石庙镇石皮村扶贫互助协会

惠民县石庙镇东陈村扶贫互助协会

惠民县石庙镇东后张村扶贫互助协会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惠民县民政局(惠民县西门大街168号);

电    话:5326580。

                     

惠民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