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惠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缓解节日期间交通拥堵状况,减轻城区停车压力,有效整治城区车辆停放乱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在春节期间开放公共资源共享的临时停车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开放时间
临时开放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2月9日。
二、停车须知
1.车辆驾驶人要服从停车场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按顺序停放。
2.严禁损坏停车场内各类设施、植被,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3.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车辆安全自行负责。
二、临时开放地点
经前期摸排,对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商户院内停车场23处(见详表)开放共享,免费供广大市民临时停泊车辆。
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