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208期 >2020-01-07编印

惠民县腾翔屠宰场年屠宰20万只羊、5万只肉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刊发日期:2020-01-0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将惠民县腾翔屠宰场年屠宰20万只羊、5万只肉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结论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惠民县腾翔屠宰场年屠宰20万只羊、5万只肉牛项目

建设单位:惠民县腾翔屠宰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滨州市惠民县石庙镇御史街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屠宰流水线、排酸预冷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本项目于2019年11月通过惠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371621-13-03-078508。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措施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待宰圈、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取干清粪工艺、减少肉牛在待宰圈停留时间、及时清洗地面、肠胃内容物密闭输送储存等措施控制待宰圈、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屠宰废水及车辆冲洗用水。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厂区绿化及莲藕种植,整个项目不对外排放废水。

3、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有屠宰设备、水泵、风机等,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营运期产生的牛羊粪便、肠胃内容物外售作有机肥原料;检疫不合格牛羊及内脏交由当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羊毛外售综合利用;脂肪块、碎肉、血凝块等外售作为动物饲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由于拟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固体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四、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函以及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我们将给予及时的答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FLXpNhEQaJXpgKEQp2VTA。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如对项目建设内容存在疑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表发送邮件进行反馈,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FLXpNhEQaJXpgKEQp2VTA。也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直接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民县腾翔屠宰场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石庙镇御史街村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15054328817

邮箱:15054328817@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达峰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五路渤海二十一路秦皇水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330649966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