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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关于“部分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个别村委班子长期不健全,严重影响工作开展”问题。
一是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各镇(街道)重新集中摸底排查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2个。2019年8月份县级领导干部按照联系镇(街道)情况,逐社区督导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并对22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一形成整顿方案。
二是加强帮扶转化。选派54名县派第一书记,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各县委常委带头联系帮包,确保整顿提升到位。
三是加强对社区“两委”成员教育管理。对社区“两委”成员涉黑涉恶的社区党组织,及时纳入整顿范围,并指导党组织全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2019年9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党组织星级化管理的实施方案》,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社会评价4大项,按照“社区自评—镇(街道)初评—县级联审”步骤,确定星级等次,规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四是完善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承诺机制。2019年2月初,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各镇(街道)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承诺,共承诺事项3462项。
(24)关于“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发展党员计划要向农村倾斜”,科学确定全年党员发展计划。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建成长期不发展党员村动态管理台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督促各镇街党(工)委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19年7月19日,召开全县发展党员专题培训会议,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实施“四审核四票决四公示四备案”制度,细化发展党员5个阶段、23个程序、45份书面材料,督促各镇街党(工)委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程序,化解长期不发展党员、“带病入党”、“近亲繁殖”等问题。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问题
(2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说明接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问题。
已对“不按规定如实说明接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同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事前对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事中派员列席民主生活会开展监督,事后强化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
(26)关于“组织生活会走过场,个别党支部两次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雷同”问题。
一是严肃问题整改。对个别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雷同问题,召开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专题整改会议,支委会成员逐一做问题检讨。并组织相关党支部学习相关条例规定,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二是加强教育管理。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纳入学习范围,引导各基层党组织深刻认识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增强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派出10个督导组进行专项督查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派出12个巡回指导组进行专项督查指导,保证了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
(四)关于“宗旨意识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树得不牢”方面问题
1.关于“民生工作不细不实”方面问题
(27)关于“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到位”问题。
制定了《惠民县2019年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实施方案》,8月26日召开了告诫会,通过发放明白纸、小区电子显示屏、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业主对国家电价政策的知晓度。对各住宅小区居民用电价格进行限期整改,不按时限整改的进行处罚;加大业主委员会对各住宅小区的整改监督力度,确保整改实效。目前,全县绝大部分小区电价均调整为0.555元,达到规定标准。同时,举一反三,发布《进一步做好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专员服务”。
(28)关于“县公证处‘一次办好’改革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一次办好”改革,本着减证便民的原则,截止2019年11月初,共办理公证案件380余件,其中通过微信预审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腿的办理的占到90%左右,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事项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出证,此类办理80余件,占21%左右,节约了群众往返成本。
二是不断完善公证处便民措施,实行规范化办证,对家庭困难和行动不便群众,上门办理服务15次,对经济困难的群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办理法律援助公证26件,为群众减免公证费9000余元;参加全县“法律服务团”,对民营企业进行一对一“法治体检”,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公证处全体人员参加了4天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培训,从接待受理到办证出证,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服务;2019年10月份公证处窗口被政务大厅评为“优秀红旗窗口”。
2.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不主动”方面问题
(29)关于“大寺步行街仍未完工”问题。
已聘请设计院对规划进行了适度调整,原有脚手架及相关设施已拆除完毕,现场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已聘请法律顾问,对此项目进行专项跟踪,搜集证据,申请开发商破产。下一步,将有序推进法律程序,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全面启动该项目。
(30)关于“新城区建设推进不力,专项规划滞后导致施工不同步”问题。
一是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9年10月29日,浙江大学设计团队与我县进行了初步对接汇报;目前,编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预计2020年1月份完成县域初步成果及中心城区阶段性成果。
二是积极推进各类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惠民县城区供水规划》《惠民县绿地系统规划》;启动惠民县新城区、老城区及开发区排水专项规划工作,待完成后,把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31)关于“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新老城区没有实行一体化管理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认真研究解决”问题。
北关街和北城门广场建设工程已全部竣工;北门街道路工程正在收尾;孙武三路道路工程主路面建设已完成;完成东关街、东环路、兵圣路、南环路等路段雨污分流改造33.52公里;完成北门、北关、北城门广场照明设施安装工作,共计安装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108套;在城区内栽植各类绿化植物5000余棵、补栽花草植被17.5万余平方、改造园区道路1.6万余平方等。新城区道路养护、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基础设施管理工作已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一体化管理。
3.关于“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力度不够”方面问题
(32)关于“正风反腐压力逐级‘衰减’,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微腐败’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持续传导压力。2019年9月11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廉政谈话活动的通知》,与各镇(街道)党政正职,开发区、高效经济区,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90余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促其抓紧扛牢管党治党责任。目前,廉政谈话已完成。
二是2019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对各镇(街道)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自然村监事会人员补选、改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已按照程序对缺职和不符合规定人员进行补选、改选,共补选、改选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7人,自然村监事长69人。8月21日,启动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对5个县直单位、3个县属医院和10个镇(街道)及所辖72个社区进行巡察,采取“专项巡村”方式,年底完成对全县109个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着力发现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小微权力运行、惠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3)关于“‘三资’管理不严格,源头防控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惠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督查检查办法》要求,2019年8月上旬,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集中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二是2019年9月29日,经县委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题研究,决定建设涉农资金全监管、涉农事项全公开、村级事务全透明的“阳光惠民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将涉农资金数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为群众提供手机、电脑、电视等多种信息查询方式,进一步提升涉农资金监管的科技水平,强化“微权力”监督,规范“微权力”运行,预防“微腐败”问题发生。10月28日完成招投标手续,确定建设单位。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后期维护工作。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正风肃纪态度不够坚决”方面问题
1.关于“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方面问题
(34)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筹备开展2019年度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及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部门正职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会议,持续传导压力,促其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县级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对干部进行提醒帮助。
二是健全干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2019年10月17日,印发《关于建立党员、干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将11个部门25个干部监督事项纳入干部监督信息共享范围,实行干部监督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加强联系沟通,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合力。
三是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深化“组织部长谈心谈话日制度”等谈心谈话工作,增强干部思想交流,加强日常沟通了解,切实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对干部政治上鼓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突出抓早抓小,对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帮助。2019年以来,累计开展干部任前谈话、个别谈话、约谈谈话等共计718人次。
四是深入落实干部经常性提醒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规定要求,推进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常态化,根据信访、巡察了解的情况,开展提醒工作2次,函询工作7次,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2.关于“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
(35)关于“违纪通报曝光少”问题。
一是2015年以来,查处科级干部受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共83件,已通报28件;对未通报的55件逐件梳理、认真分析,并从中选取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编写《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惠民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方式予以通报曝光,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廉政提醒,中秋、国庆期间,向全县898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000余条,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拍摄了《疯狂的“贷”价——潘小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已报送市纪委市监委审核把关;2019年11月4日,印发了《关于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的通知》,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看《失守的人防“防线”》、《失衡的“天平”》警示教育片1500余人次。
(36)关于“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监管查处不到位”问题。
一是抓好集中教育和清理整顿。将上级关于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出资办企业的相关政策文件作为10月份“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严明了纪律要求,切实增强了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2019年9月2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清理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出资办企业“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15个镇(街道)、61个县直单位对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出资办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目前,自查工作已结束。
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力度。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汇总形成了6854人的公职人员信息库,并对照公职人员信息库进行复查,目前复查工作正在进行。复查工作结束后,对照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比对,对存在单位及个人漏报、瞒报情况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出资办企业“事前预警”机制,定期更新全县公职人员数据库,在企业注册、变更时前置“公职人员排除”环节,从源头上杜绝新发生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出资办企业问题。
(37)关于“个别部门职工入股惠青黄河大桥公司”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收回违规所获。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做到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对国有企业股份实际持有情况及单位公职人员持股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公职人员教育和管理,规范公职人员从政行为。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方面问题
(38)关于“本届县委第四、五、六轮巡察中,发现有的单位存在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有的单位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有的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问题。
一是全面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对县委第四、五、六轮巡察中,发现的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已全部办结,组织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二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2019年8—11月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处理8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9月11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持续震慑。
三是2019年8月中旬,对10个镇(街道),开发区、高效经济区,20个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六)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
(39)关于“巡视发现,套取侵占涉农资金问题屡禁不绝”问题。
一是2019年11月18日,印发了《省委巡视反馈共性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方案》,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问题清单,主动对号入座,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快建设“阳光惠民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将涉农资金数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开通手机、电脑、电视等多种信息查询方式,用阳光公开和探头式监督,堵塞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的漏洞,切实加强对农村“三资”、涉农资金运行等的监管。
三是加大惠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2019年8—11月份,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9件,处理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40)关于“个别部门核查清理违规低保户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经全面核查,对不符合城市低保政策的低保户领取的低保金,为死亡农村低保户人员发放的低保金,应追回资金已全部追回,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下一步,将依托正在建设的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发挥好平台自动预警、智能监控作用,对出现的预警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核实、处置,从源头上杜绝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
(七)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一是移交我县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通过适当方式和当事人进行了反馈;其中,省委巡视组要结果件,办结报告已上报省委巡视组审核通过。二是对移交我县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截至目前,办结率91.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诫勉谈话2人、组织处理9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反馈意见,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实施分类推进,确保后续整改工作效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正在解决的问题,严格时限、紧盯不放、挂牌督办;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扩大巡视工作成果。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扭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对不健全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四)抓好成果运用,有力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惠民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新成效向省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360005;电子邮箱:hmxdcs@163.com ;邮政信箱:惠民经济开发区孙武六路686号中共惠民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251700。
中共惠民县委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