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专刊总第2215期 >2020-02-07编印

关于实行“十个一律”加强村居疫情防控的通告
刊发日期:2020-02-0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为全面加强我县村居(含自然村、社区、小区、单位等)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实行“十个一律”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村居一律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村居接受体温检测,无物业管理的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严格控制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所有市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外出必须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除特殊需要外,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采购时间原则上限每天上午9:00——11:00,其他时间严格管控。

三、市外来惠返惠人员一律第一时间主动向村居报告,并主动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村居内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

五、辖区内所有聚众活动一律取消。“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居备案。

六、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居报告,并立即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七、房屋出租者一律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向属地村居报告房屋出租情况,尤其是来自疫情集中发生地(湖北)的人员信息。如出租屋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八、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不得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九、所有市民一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入户登记检查,不得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及个人出行等信息。

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从严从快处罚。


惠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