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专刊总第2219期 >2020-02-21编印

商标服务指南
刊发日期:2020-02-2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注册商标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注册途径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齐鲁交通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侧

3、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可以注册商标的要素

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注册商标所需资料

1、以企业、合作社等名义申请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

2、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

5、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品/服务国际分类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注册商标有效期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注册商标的使用

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     和

   。

◆注册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注册商标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注:上述费用是国家商标局收取的费用,通过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机构还会收取一定数额的代理费用。

◆商标国际注册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相对于单独去国外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覆盖范围广、手续方便快捷、费用相对低廉的优点“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至目前,马德里联盟共有106个缔约方,覆盖121个国家。中国、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等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是马德里联盟成员。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1、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条件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

(一)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二)所需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者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

4、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在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净利润、纳税额、销售区域等材料。

前款所称“三年”、“五年”,是指被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之前的三年、五年,以及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提出驰名商标保护请求日期之前的三年、五年。

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事实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在商标注册(申报)、使用、保护等方面需要咨询服务,请拨打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联系电话:0543—505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