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235期 >2020-04-21编印

十四届惠民县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刊发日期:2020-04-2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四届惠民县委第九轮巡察定于2020年4月16日开始,7月底结束。本轮巡察共成立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15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其中,对县委编办、县信访局、县商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县供销总社、县二轻工业总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1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服务中心5个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等,并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巡察“回头看”的扶贫、涉农部门,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在精准脱贫政策责任落实和惠农利农政策落实中作用发挥情况。切实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委管理的其他党员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开设专门电子信箱、邮政信箱、举报电话(可接收短信),并在被巡察部门(单位)所在地设置举报信箱。县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本轮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方式将自行关闭。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举报电话:18854369163

电子邮箱:

hmxwxc1@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商务局、县物资总公司、县农业农村局

县委第二巡察组:

举报电话:15266750162

电子邮箱:

hmxwxc2@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信访局、县商业总公司、县水利局

县委第三巡察组:

举报电话:13562349160

电子邮箱:

hmxwxc3@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县供销总社、县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县委第四巡察组:

举报电话:15762139903

电子邮箱:

hmxwxc4@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委编办、县二轻工业总公司、县扶贫办

县委第五巡察组:

举报电话:18364942210

电子邮箱:hmxwxc5@b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

邮政信箱邮寄地址:惠民县10号信箱(县委第*巡察组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个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惠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