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天下总第2253期 >2020-06-30编印

惠民县关心关爱企业家十一条措施
刊发日期:2020-06-3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施企业家奖励。每年安排县财政专项资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予以表扬奖励,按照企业产值和纳税情况,评选“功勋企业家”1 名、“杰出企业家”2 名、“优秀企业家”5 名,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牵头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部门配合) 二、完善企业家参政议政制度。建立企业家顾问制度,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惠民县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及时问计咨询、征求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涉及企业的重大政策,要广泛征求企业家代表意见;研究经济工作或涉企改革的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要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牵头部门:县工商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

三、建立企业家“问需直通车”机制。按照每季度一次的原则,以“党委政府邀请+企业自愿报名”双结合的方式,举办企业家“问需直通车”。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组织,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服务等

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结合报名情况,每次邀请 5 名重点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重点项目)负责人参加,面对面听取企业家对

全县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现场为企业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

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相关涉企服务部门配合)

四、建立企业家容新容缺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企业家在合法经营中出现的探索性失误失败,对不触碰法律底线、不涉及违规决策、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听取企业陈述申辩,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合法财产安全,对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企业家在推进改革创新过程中大胆尝试、勤勉尽责、未谋私利,但由于缺乏经验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牵头部门:县公安局;相关司法部门配合)

五、建立企业免扰制度。根据近年来对企业安全、环保、节能、养老保险缴纳、依法纳税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结果,结合“亩均效益评价”对企业进行评级分类。除环保、安全检查、投诉举报和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检查以外,在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于评为一类的企业,实施企业免扰制度;对于评为二类的企业,年度同一类别执法检查,不超过 2 次;对于评为三类的企业,严格执法检查。(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联合执法部门组织评级评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税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等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配合)

六、开通优秀企业家绿色服务通道。对上年度产值在 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生活保障优化服务。自名单认

定后,在医疗保健方面,连续三年每年一次为企业家赠送健康体

检,建立企业家个人健康档案,提供健康体检、咨询评估、动态

监测等健康保健服务。在子女就学方面,连续三年为企业负责人

提供保障服务,凡是子女在惠民就学的(主要指学前教育和中小

学学段),不受地域限制。同时,为企业家免费赠送有效期为 3年、可供 1—5 人使用的惠民旅游一卡通。(牵头部门:县工业

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等部门配合) 

七、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对身陷担保债务危机的优质企业,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及县直有关部门成立专班,主动介入,运用庭外重组、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挽救方式与程序,加强协调配合,促进银企对接,使优质企业摆脱债务困境,实现健康发展。对企业挽救方案制定和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职工救济安置、涉税政策适用、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依规履责。(牵头部门: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县法院等司法部门配合)

八、完善企业联系服务快速反应机制。针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赌点、痛点问题,健全完善“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快速反应机制。依托“惠企云”服务平台,实行线上受理、现场办公,做到 1 个工作日内与诉求企业取得联系、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7 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者服务确认,对于确实没有政策支撑的事项直接给予企业具体详实的答复,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坚持和完善县级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根据企业需求到所联系企业蹲点调研,每个月不少于 1 次,经常性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企业协调解决发展壮大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部门:县委县政府工作落实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涉企服务部门配

合)

九、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完善企业家培养培训机制,每年安排 100 万元企业家培训专项基金,突出抓好诚信经营、战略思维、资本运作、风险决策、国际视野、驾驭全局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训,支持优秀企业家赴境外学习交流,培养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创新精神的新型企业家

人才队伍。实施青年企业家培养计划,每年优选 20 名青年企业家到国内知名企业实践锻炼,通过“导师制”传帮带,开展专项

培养培训,造就一批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的领航人。建立优秀企业

家人才库,依托高校院所及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建立创新型企

业家培养基地,重点培养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的主要负

责人。继续开设“企业家队伍建设大讲堂”,根据企业需求进行定制式授课,搭建学习、交流、合作的平台。(牵头部门:县工

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十、完善企业家评议制度。结合企业家满意度测评、营商环境营造、县直部门半年、年终述职等,组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涉企部门主动作为、优质服务、高效服务等情况作出评价,并注重结果运用。评议排名前列的部门(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扬激励,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加分;对于连续排名

后两位的部门(单位),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参加) 

十一、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以新时代闯关东精神和新时代儒商精神为引领,深入挖掘本地鲜活案例和典型样本,在县属媒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一批优秀企业家、新生代企业家、创新型企业家典型,讲好企业成长故事。积极倡导企业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宣传企业家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志愿服务、扶贫行动、应急救灾等先进事迹,在全社会树立优秀企业家担当有为的良好形象。对政治合格、贡献突出,特别是纳税贡献大的企业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选或推荐为中央、省、市、县荣誉称号候选人。(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