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260期 >2020-07-24编印

县人民法院开展“夏日飓风”集中执行行动
到位金额192.75万元
刊发日期:2020-07-24 阅读次数: 作者: 孟令通

7月22日,县人民法院开展“夏日飓风”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7月22日凌晨4时,县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80多人,警车12部,分三组奔赴各个执行战场。此次执行行动涉及李庄、淄角、胡集、辛店、皂户李、孙武街道等镇办的16个被执行人,包括买卖合同、欠款拖欠、劳动报酬、彩礼返还、担保纠纷等案件,这些案件在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谈话传票、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部分被执行人还存在蓄意挑衅、态度恶劣等不当行为。据此,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信用惩戒方面,对被执行人依法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将在信用、政治方面受到影响;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训诫、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再新表示。

此次行动中,县人民法院共邀请10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作用,全面提高了执行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

“整个过程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充分体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县人大代表王曰祥说,对此次执行工作表示认同。

“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既做到了依法强制执行,又做到了合法执行、人性化执法。”县政协委员尹增栋表示,我县在执行力度上不断加强,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截止当日下午2时,此次活动共拘传10人,自动到庭1人,和解9件,执行到位金额192.75万元。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治理,达到了打击一批、威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目前,执行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正告那些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过提心吊胆的日子,要遵纪守法。”杨再新说,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