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总第2262期 >2020-07-31编印

关于在全县开展“朝阳助学” 贫困高考生救助的通知
刊发日期:2020-07-3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按照滨慈〔2020〕6号文件要求,县慈善总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将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高考生实施救助,具体通知已发至各镇(街道)、县直及驻惠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条件

惠民籍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

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同时申请政府、公益部门、企业、个人等其他助学类项目,且已接受救助的学生不再享受此项救助。

二、救助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高考生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低保证或县扶贫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和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请,并填写《第16届“朝阳助学”项目申请表》(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1.县直户口的低保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直接到县慈善总会申请救助。

 2.镇(街道)户口低保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到所在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救助。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本科新生先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县扶贫办审核开具证明后,再报县慈善总会。

县慈善总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调查核实后予以审批。对全县拟救助的高考新生名单将在《惠民大众》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救助。申请救助截止日期为8月12日。 

咨询电话:5350085。

地址:惠民县西门大街168号民政局207室。

请符合条件大学新生尽快报名!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