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法制总第2271期 >2020-09-01编印

我县2起无牌电动四轮车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刊发日期:2020-09-01 阅读次数: 作者:海涛 成杰 程磊

近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了解到,日前发生的2起无牌电动四轮车交通肇事逃逸案全部成功告破,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某、梁某某被抓获并暂扣其肇事车辆。

8月14日18时2分许,有群众报警称:在县城东门大街与南门大街十字路口一辆白色电动四轮车撞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后逃逸。县交巡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即刻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勘查完事故现场后,民警对周围监控进行调查取证。就在这时,民警又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大年陈镇大年陈村路口处一辆红色代步车撞了一辆电动车后向南逃逸,有人受伤。

警情就是命令。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科接警后,留下2名民警继续调查,其他民警赶赴大年陈村路口现场。现场也是一处十字路口,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道路上,有几名围观群众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家属站立在路边。民警通过查看现场附近民用监控发现,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的是一辆红色电动四轮车,发生事故后向南逃逸。

 这2起逃逸事故,均为无号牌电动四轮车,因为无法查找车辆的行驶轨迹,给民警办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办案民警经过几天的查阅车辆销售点登记、走访附近群众、调查分析,最后通过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终于锁定肇事逃逸车辆,分别于8月19日、8月22日将红、白两辆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张某某、梁某某抓获并暂扣其肇事车辆,在大量证据下,张某某、梁某某对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