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法制总第2271期 >2020-09-01编印

魏集镇成立全市首个 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
刊发日期:2020-09-01 阅读次数: 作者: 郑海涛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形成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日前,魏集镇成立全市首个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记者了解到,魏集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党委政法、统战委员任主任,派出所所长、人民法庭庭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有司法所、镇办公室、镇财政所、镇维稳办、镇教委、镇民政办、镇人社所、镇计生办、镇团委、镇妇联、镇工会、镇卫生院和各社区等相关单位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负责社区矫正委员会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引导、鼓励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魏集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以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初步形成,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实现了《社区矫正法》“社会化矫正、规范化矫正”的立法目的,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水平。

“乡镇级矫正委员会的建立将打通社区矫正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镇司法所所长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