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占29.1%(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9.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5.2%,建筑安装业占9.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6.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0.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2.3%,建筑安装业占1.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6.2%(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3437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1.4%。负债合计13399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031万元(详见表3-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表示无此项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