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专刊总第2278期 >2020-09-25编印

惠民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惠民县统计局 惠民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刊发日期:2020-09-25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197个,产业活动单位4519个,个体经营户21311个(详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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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农、林、牧、渔、业数据仅含第三产业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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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农、林、牧、渔、业数据仅含第三产业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分行业看,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业1462个,占34.8%;批发和零售业1183个,占28.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05个,占12.0%。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530个,占54.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989个,占9.3%;制造业1969个,占9.2%(详见表2-2)。

2018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243个。其中,内资企业占99.8%,私营企业占93.2%(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169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5355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8812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2887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2592人,占52.0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388人,占12.69%;批发和零售业6425人,占7.85%(详见表2-4)。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452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5968人。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7.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7.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2.7%。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69.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9.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0.5%。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22.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3.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6.9%(详见表2-5)。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表示无此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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