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96个,从业人员43180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491个,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个,占0.2%;外商投资企业2个,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个,占全部企业的0.1%;集体企业1个,占0.1%;私营企业1405个,占93.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3%,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79.5%(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146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4个,分别占97.7%和2.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业、橡胶和塑料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41.2%、18.6%和5.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占98.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3.6%、10.6%和10.2%(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53282万元,负债合计211351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10406万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45个,比2013年末增长253.7%。从业人员5632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45个。其中,私营企业占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