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专刊总第2279期 >2020-09-29编印

惠民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惠民县统计局 惠民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刊发日期:2020-09-2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19个,从业人员736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8个,从业人员660人(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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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9175万元,负债合计125997.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205.9万元(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6个,从业人员606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个,从业人员6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1201.2万元,负债合计487924.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94.4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344.6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81.8万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3个,从业人员798人(详见表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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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中,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96.5万元,负债合计156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47.7万元(详见表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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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74个,从业人员4526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5个,从业人员4402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96.3万元,负债合计4148.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4.6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0048.3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1492.1万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73个,从业人员3821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2个,从业人员366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99万元,负债合计38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3.8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9983.3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5990.6万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59个,从业人员24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1个,从业人员157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64.7万元,负债合计1133.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24.1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851.2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70.9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04个,从业人员10388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82431.3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