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安全生产•法制总第2319期 >2021-03-05编印

非机动车 请遵守交通规则
刊发日期:2021-03-05 阅读次数: 作者:海涛 学东 程磊

近日,县城的女孩王某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闫北路与南环东路十字路口处时,因深夜下班着急回家未注意交通信号灯变化,与由北向南王先生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女孩王某受伤。事发后女孩王某立即被120救护车接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科经过调取路口监控视频确认,路口东侧女孩王某骑电动自行车刚进入时信号灯显示红灯,而路口北侧小型轿车进入时正好是绿灯闪烁接近变黄闪时发生的本起事故。惠民交巡警提醒广大的交通参与者,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