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专刊总第2322期 >2021-03-16编印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2020年,我县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2471件,挽回经济损失80.57万元
刊发日期:2021-03-16 阅读次数: 作者:梦璐 孙凯

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社会各界共同的心愿,也是共同的责任。2020年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抓好消费环境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20年,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2471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57万元。

结合3.15,强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费者协会,集中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除了积极宣传消费维权,通过市局及县局对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的消费体验评价活动,我县共评选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家,县级51家,放心消费创建单位11家。

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实施典型带动,进一步拓展放心消费创建的广度和深度,2020年的创建工作从比较集中的购物、餐饮等领域,扩展到了旅游、电子商务、物业、金融、电信等领域,形成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良好创建氛围。

该局还加强培训指导和调度,做好创建APP的推广使用。截至目前,我县参加创建的业户613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66家,市级颁发奖牌的9家,推荐市级45家,推荐省级8家。

畅通投诉通道,及时高效处理投诉举报

2020年9月2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承办单,求助人曹先生称,自己在李庄镇某化纤绳网厂花费550元购买仿真草坪,到货后发现质量差要求退货,但商家不予处理。该局按照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要求,第一时间将该投诉分流到李庄市场监管所进行办理,并及时与投诉人进行沟通。最终,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厂家同意退款退货。身在江苏的曹先生对其结果非常满意,专门通过快递寄来一面“尽心尽责 一心为民”的锦旗,对办案人员表示感谢。

随着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投诉举报渠道的不断完善和便捷,投诉举报量逐年大幅增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互联网+消费维权”,运用“全国 12315 平台”,做好线上线下接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接收、批转、分流、处理、反馈和归档,保障 12315 互联网平台的高效运行。对 12345 热线转办及来人来信来函等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消费维权队伍建设,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等活动,从如何解决、如何减少“投诉过多”等根本性问题,进行探索,提高调解成功率和满意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