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滨政办发〔2011〕6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补助,缴纳大额医疗补助金。
经查询,柴莹(身份证号:370982XXXXXXXX1021)和李建刚(身份证号:372323XXXXXXXX3310)二人于2020年12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时,未缴纳当年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请两位缴费人于2021年4月30日前至政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办理补缴。具体事宜以我局依照相关政策答复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惠民县税务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