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334期 >2021-04-30编印

柔肩书担当 初心绽芳华
——记惠民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员曹丽美
刊发日期:2021-04-30 阅读次数: 作者: 刘元元 刘 屹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在堤防和护堤地打场晒粮、焚烧秸秆、堆放物品……”踏入惠民黄河辖区内,你一定会听到这段循环播放的通告,这声音源于惠民黄河河务局唯一一名女水政监察员——曹丽美。

几年前,黄河大堤上打场晒粮的现象较普遍,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执法工作较难开展。

“群众的不理解主要是因为对打场晒粮危害性认识不足,究其原因是我们对相关法律的普及还不到位。” 通过与一线执法同事沟通交流,曹丽美提议,要积极探索“执法巡查+普法宣传”模式。

曹丽美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录制关于堤顶禁晒、禁止采摘槐米、严禁种植阻水片林等语音通告。伴随着她的通告声,同事们边巡查、边执法、边宣传,在以人为本、以理服人的柔性执法理念下,惠民黄河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水事秩序持续转好。

“说理式”执法与柔性执法的积极探索,让曹丽美深刻认识到,只有让法治精神扎根于民、深入人心,治黄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

“六五”“七五”普法期间,曹丽美紧抓“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宣传契机,结合“法律六进”做好专项普法方案,通过以案释法、模拟办案、水法规宣传站等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有效调动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

“普法工作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以往发资料、念报告的形式已经难以取得深入人心的效果。”在有效落实“规划”的基础上,曹丽美力求普法工作有所创新。

2018年,曹丽美作为滨州黄河河务局代表参加了省局“法治润黄河 以案释法”宣讲比赛,一篇题为《行政公益诉讼频发力,我们准备好了吗?》的宣讲,让公益诉讼走进执法人员的视野。“公益诉讼系统性的法理知识相对匮乏,如何做到有逻辑性的释法,也是个挑战。”曹丽美从搜集的素材中,层层筛选出可用资料,拟好提纲,再逐步补充完善宣讲稿。“案例选取适当,释法重点把握得当。”曹丽美的努力得到了评委的充分肯定。

2020年,当曹丽美再一次作为宣讲员时,她多了一份从容。面对滨州普法考核组成员,她条理清晰、语言生动地汇报了该局“七五”普法工作亮点。“‘七五’普法中期、终期,我们都作为惠民县优秀普法单位,接受了滨州市检查验收。”谈及普法工作的优异成绩,曹丽美话语间洋溢着自豪。

用法是最好的普法,在有效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的同时,曹丽美还将丰富的法律知识运用到了工作中。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惠民黄河河务局要求水政科作为负责科室,对全局范围内的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实施情况进行审查把关。曹丽美作为全局唯一一名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资格证的职工,主动接下了此项任务。2017年以来,曹丽美累计审核合同57余份。

凭着对治黄事业的无限热爱和自己的不懈付出,曹丽美先后获得“黄河水利委员会‘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惠民县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惠民县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生命从来不怕平凡,但惧平庸。正如曹丽美喜欢的一句小诗“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苔花虽小,但也拼力绽放光华。十年坚守水政监察岗位,曹丽美用忠诚维护法律的尊严,以敬业践行入职的初心,用奉献书写了无悔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