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340期 >2021-05-25编印

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滨州市移交我县群众信访件 (第十二批)
刊发日期:2021-05-25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5月24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滨州市移交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件,涉及我县9件,涉及6个单位。其中,孙武街道3件,姜楼镇2件,皂户李镇1件,胡集镇1件,麻店镇1件,魏集镇1件。涉及问题类型有水污染3件,工业异味3件,畜禽养殖2件,生活垃圾1件。当日,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单位办理,办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