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341期 >2021-05-28编印

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滨州市移交我县群众信访件 (第十五批)
刊发日期:2021-05-2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5月27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滨州市移交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件,涉及我县14件,涉及11个单位。其中,孙武街道2件,胡集镇2件,大年陈镇2件,姜楼镇1件,何坊街道1件,魏集镇1件,桑落墅镇1件,李庄镇1件,石庙镇1件,清河镇1件,住建局1件。涉及问题类型有畜禽养殖5件,固废4件,工业异味2件,水污染1件,噪音污染1件,扬尘污染1件。当日,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单位办理,办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