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自今年4月起,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了“2020年度”年报。现将年报结果公告如下:
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报(年报未通过视为未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惠民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