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精神、智力类集中评残鉴定地点变更为惠民县人民医院北区(县开发区孙武五路396号)门诊楼二楼评残办公室,每月28日集中评定,自本月起执行;五官、肢体类鉴定地点不变,在惠民县人民医院北区(县开发区孙武五路396号)门诊楼二楼评残办公室,每月26日集中评定。
办理流程:经镇(街道)残联预审核后,按照评定类别,评残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出院一年以上病历(或诊断证明)及4张两寸白底免冠彩照,每月26日或28日集中评残鉴定。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543—5328142。
惠民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