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法制总第2353期 >2021-07-13编印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刊发日期:2021-07-13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赵德国

日前,县司法局在清河镇梅集社区举行全县首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聘任仪式及法治带头人专题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夯实法治乡村建设根基,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并印发《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意见》,对各镇街“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选拔范围和基本条件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和使用管理的原则。

截至目前,我县各镇街共选拔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474名,经选拔确定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将承担宣传基层民主自治观念,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引导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组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参与村(居)社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