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滨州劳模风采》编纂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部署,现对编纂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劳模对象
《滨州劳模风采》拟收录在新中国成立至2020年12月期间的综合性表彰中,惠民县获得全国、省、市三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在专项表彰中被授予省劳动模范称号、外地调入的省劳动模范以及享受省劳模待遇的人员收录到行业劳模部分,因触犯刑律或受处分被取消劳模称号、失去先进性的不收录。
二、征集内容
1.劳模词条撰稿。劳模辞条撰稿材料分为三段,第一段为基本信息;第二段为主要事迹;第三段为获得的主要荣誉称号。字数500—600字。
2.劳模本人图片征集。劳模本人的肖像照以及工作照和工作成绩照。肖像照要求:照片不低于500kb,1—2张。2寸渐变灰底,着职业装,侧身正面,表情自然的定妆照。文件名用劳模姓名。工作照和工作成绩照要求:照片不低于1024kb,不少于6张。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紧扣劳模事迹,能够反映劳模工作和职业特点,真实生动地展现劳模工作、学习的场景。每张照片附带一段20—30字的说明,作为照片的文件名,格式为某某在什么时间从事什么工作;照片有两人以上的要标注劳模的位置,如“前排左一”。
三、征集时间
《滨州劳模风采》编纂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连贯性强,请符合条件的劳模本人、家属及亲朋好友务必于今年10月底前上报完成劳模辞条和照片,并相互告知。
四、上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惠民县总工会县工人文化宫二楼(开发区孙武二路以南、乐安一路以东县全民健身中心西侧)
联系人及电话:
王陶丽 15854335688
惠民县总工会
2021年10月13日